【北台灣新聞中心】
海巡署北部分署第一岸巡隊烏石港安檢所今(10)日上午6時26分接獲漁民通報,烏石港籍「漁O號」漁船於宜蘭縣大福沙灘前方海域作業時,撈獲1枚疑似未爆彈,立即返航帶回烏石漁港交由海巡人員協助處置。經未爆彈小組人員初步檢視,暫無危安疑慮,後續由未爆彈小組人員實施拆除,並將未爆彈殘體帶回鑑定。
烏石港安檢所同仁接獲通報後,隨即拉設封鎖線,設立警戒區域管制人、車進出,並通報陸軍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彈藥庫蘇澳彈藥分庫未爆彈處理小組、國防部軍備局規格鑑測中心兵器試驗場、國防部軍事安全總隊宜蘭分遣組及憲兵指揮部宜蘭憲兵隊到場協處,經未爆彈小組人員初步檢視,該彈種類為2.75吋火箭彈殘體,長約122公分,直徑7公分,引信損毀且彈體嚴重鏽蝕,暫無危安疑慮,後續由未爆彈小組人員實施拆除並將未爆彈殘體帶回鑑定。
第一岸巡隊呼籲:若於海上或岸際有發現疑似未爆彈,除請勿隨意撿拾或碰觸彈體及破片,以免發生意外造成傷亡外,並請民眾立即撥打海巡服務專線「118」,該署將立即派員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