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地檢署偵辦鄉長候選人張○○等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 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記者林郁怡宜蘭報導】

宜蘭地檢署偵辦鄉長候選人張○○等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認有適度公開說明必要,說明如下:

    宜蘭地檢署黃明正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宜蘭縣政府警察局暨宜蘭分局,偵辦宜蘭縣壯圍鄉長候選人張○○等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案件,於昨(9月9日)日持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23處所,傳訊共計22名相關人士到案,並查扣酒類禮盒等相關證物。

  經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黃明正、檢察官張立言及檢察官林禹宏漏夜偵訊後,認被告張○○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投票行賄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予當庭逮捕並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

 宜蘭地檢署呼籲,公平的選舉乃是民主政治之基石,以金錢、高價酒類或其他物品進行賄選者,宜蘭地檢署將依法究辦,絕不寬貸。民眾若發現有金錢、高價酒類或其他物品進行賄選或有其他妨害選舉之情事,請勇於檢舉;宜蘭地檢署對於檢舉人資料絕對保密,共同捍衛民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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