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台灣新聞中心】
因巴威颱風影響,交通部中央氣象署115年7月10日發布包括宜蘭等地區之陸上颱風警報,原宜蘭縣政府於115年1月8日以府農樹字第1140226514B號公告,「縣民可至宜蘭縣轄全縣海灘(岸)自由撿拾漂流木」公告已失效,請各位縣民及遊客在颱風期間切勿前往海灘(岸)嬉戲或擅自撿拾漂流木。
此時前往岸邊不僅極度危險,違者更將移送警察機關,依《森林法》第 50 條及《刑法》嚴辦。 後續將視颱風過後全縣災害清理與復原狀況,另行重新公告漂流木自由撿拾時間。其他設施穩固可靠,特別是位於戶外配(變)電所周遭的帆布及廣告物應加強注意。
颱風過後,強風豪雨造成的災損復原工作亦不要忘記安全整備,務必落實「巡檢」、「評估」、「防護」3大重點 例如屋頂修繕作業有「墜落危害」,雇主應於屋頂設置踏板及安全網,並讓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及安全帶;電力設備修復應注意「感電危害」,人員作業時應穿著絕緣防護裝備;鄰水作業需要注意河床水位,且人員應著用救生衣,現場也要準備拋繩槍及救生艇等救生裝備。
此外,營造工地對於施工架、模板支撐、擋土設施等也需要確實檢查, 以免意外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