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為保障敏感族群健康,宜蘭縣政府劃設轄內第二處空氣品質維護區-「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區)」,將自今(113)年7月1日起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環保局提醒民眾倘騎乘出廠滿5年之燃油機車進入維護區管制路段內,須依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完成機車排氣定期檢驗,違反者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環保局局長許嘉琦表示,為照護民眾健康及保障敏感族群權益,本縣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規定,劃設「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區)」為本縣第2處空氣品質維護區,管制區域為國立陽明交通大學附設醫院(蘭陽院區)營運範圍及出入口(不包含外圍道路),凡出廠滿5年以上之燃油機車,未依規定完成排氣定期檢驗者,全時段禁止進入管制區,環保局提醒車輛所有人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環保局指出,目前縣內設有88站機車排氣檢驗站,提供機車車主排氣定期檢驗之服務,車主可至環境部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 (https://reurl.cc/xaeYl5)查詢自己愛車每年的定檢時間及定檢記錄,且環保局目前除設有機車定檢不落空之簡訊通知服務外(https://reurl.cc/p38qMe),亦提供老舊機車淘汰後換購電動二輪車及新購電動二輪車之加碼補助措施(https://reurl.cc/oRmN0V),鼓勵車主多加利用!本縣加碼補助方案及相關機車定檢問題,歡迎車主致電本縣機車定檢服務專線:03-9901529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