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若有不當請託關說常常造成執行公務人員壓力,影響公務執行甚至導致執行職務公務人員違法情事,為使執行公務人員均能廉潔自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提升政府之清廉形象,羅東林區管理處舉辦「請託關說登錄宣導及交流活動」,分別於112年3月2日、3月3日及4月11日,於該處所轄南澳工作站、冬山工作站及林管處舉辦宣導及交流,讓同仁瞭解請託關說相關規定,使其於執行森地管理及國土保育等工作,能避免請託關說壓力,依法執行公務,同時透過與同仁溝通及交流,更深入了解請託關說意義及辦理登錄程序。
羅東林區管理處表示,公務員為全體國民服務,使用及分配公共資源基於公共信任,為減少浪費公共資源及濫用公權力,以確保公務員執行職務時,能廉潔自持、公正無私、依法行政,並提升國民對於政府之信任及支持,同仁在執行林地管理及國土保育工作時,時遇有「關心」、「關切」、「關說」等情事,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對請託關說定義:指其內容涉及本機關(構)或所屬機關(構)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致有違法或不當而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如遇有請託關說事件,被請託關說者應於三日內向政風機構辦理登錄。
羅東林區管理處強調,行政院97年6月26日訂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101年9月4日訂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為貫徹建立廉能政府,業將請託關說制度化、透明化及登錄標準化,使公務員如遇有請託關說事件有所遵行,共同建立廉潔公務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