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縣長姿妙敬請中央衡酌縣府財政能力,減免「宜蘭至羅東鐵路高架化計畫」之地方分攤經費105.72億元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為順利推動宜蘭鐵路高架化及減免地方分攤經費數額,前於11352日函請交通部鐵道局陳報行政院,以專案協商方式辦理;交通部鐵道局113625日已將「宜蘭至羅東鐵路高架化計畫」綜合規劃報告書,納入本府請求事項報交通部轉陳行政院,懇請中央衡酌縣府財政能力,相較其他縣市相比,債務仍十分沉重,敬請協助減輕宜蘭縣沉重的財政負擔。

宜蘭縣政府96927日已經完成「宜蘭鐵路高架化可行性研究」報告,並依程序陳報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以下簡稱鐵改局)審查,惟交通部971124日表示因擬定「鐵路立體化建設計畫可行性研究申請與審查作業程序」草案作業中,將報告書退回鐵改局,請縣政府依未來公布的審查要點再行報核。之後,歷經交通部101年、106年及107年新、修訂「鐵路立體化建設及周邊土地開發計畫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以下簡稱作業要點),皆配合中央審查意見補充修正,遂於1091026日奉行政院核定計畫總經費約252.09億元,地方分攤經費約54.40億元。因整體經濟環境影響,交通部鐵道局今年完成綜合規劃後,計畫總經費調整約501.29億元,地方分攤經費約105.72億元,增加約51.32億元。

宜蘭縣政府前因預算債務超限,自100年起致力於財政健全,經過10餘年努力,截至1137月底長期債務比率30.9%及短期債務比率23.95%,長短債務比率均符合公共債務法規定,但在財政部債務管理分級,屬中度管理。離現列輕度管理(下1級管理)非六都縣市長期債務比率平均11.74%及短期債務比率平均2.82%差距甚遠,相較其他縣市相比,債務仍十分沉重,倘全額負擔105.72億元,約占7.1年本府可用財源,除基本支出外,各項施政計畫將無財源可用。

綜上,考量宜蘭鐵路高架化計畫為「作業要點公布施行前」完成,財務內容不宜參照作業要點規定計算中央與地方政府經費分攤比例,敬請中央免予地方配合款之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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