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羅東稽徵所表示,近日康芮颱風影響全台,各地皆有災情傳出。民眾因颱風造成災害損失時,記得把握災損減免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及「申請減免」,並於災害發生後30日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相關事宜,該所並提供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稅目之減免規定(詳「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
該所強調,對於民眾因災害造成的財產損失,將秉持從寬、從速原則,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請)各項稅捐減免事宜。該所並提醒納稅義務人,除了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外,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稅捐減免,快速又省時。
納稅義務人如對於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之規定或申報(請)方式有不明瞭的地方,可於上班時間撥打國稅局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宜蘭溪南地區可撥打(03)9546508洽詢,將有專人為您解說與服務。
附件:災害損失稅捐減免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