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公布114年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結果

【北台灣新聞中心】

  清明節將至,為維護民眾採買祭祖食品之安全與衛生,宜蘭縣政府衛生局啟動清明節應景食品稽查專案,針對各食品製造業及餐飲業等場所進行抽驗,共計抽驗52件,尚有1件即食熟食複驗中。本次抽驗品項包括米麵豆製品(潤餅皮/春捲皮)及其製品、生鮮雞蛋、糕粿類製品、調味醬料等,依風險高低擇定檢驗項目為食品微生物、動物用藥殘留、防腐劑、硼酸及其鹽類、殺菌劑、漂白劑、著色劑、順丁烯二酸與順丁烯二酸酐總量等。倘經複查抽驗結果仍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第1項規定,將依同法第48條第1項第8款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局長徐迺維提醒,製備食材應注意個人衛生,身體有傷口、膿瘡、咽喉炎、濕疹者,不要直接或間接從事食品製造調理的工作;注意調理食品所用之器具確實保持清潔;調理好的食品應儘速在短時間內食畢,如未能馬上食用,儲存短期間(2天內)者,可於7℃以下冷藏庫保存,或保溫在60℃以上。若超過2天以上者務必冷凍保存。

  清明時節氣候潮濕多變化,購買食材應選購生鮮蔬果及自然原貌食材為宜,並挑選信譽良好及環境衛生整潔之商家購買,以確保飲食衛生安全。民眾如有食品衛生安全問題,可於上班日撥打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03-9332779,或衛生局政風室廉政食安專線:03-9322634分機1501洽詢。

發佈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

加入FB粉絲團,可獲取更多關於我們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