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針對國民黨團質疑江市長賤賣市產,宜蘭市公所楊主秘回應相關問題,並表示國民黨議員針對公所有關財產處分的內容不仔細了解反而刻意抹黑及曲解以混淆民眾視聽並對外不實報導,實在讓市公所員工寒心與不齒這種政治操作行為。
1.宜蘭市公所在呂前市長任內出售8筆土地總價2,070萬,黃前市長任內出售15 筆土地總價2億633萬,江聰淵市長任內出售9筆土地總價2億2,377萬,出售之土地筆數不是最多,但總價卻是最高,何來賤賣土地之說。
2.市公所針對閒置土地處分之原則,主要以民眾已有租約並向本所要求承購或讓售又或長年被占用無法充份利用之土地以及部分小坪數之畸零地為原則。
3.在程序上土地之公告價格均經不動產估價師參考附近土地近期成交價並衡量土地現況及是否有占用、面臨道路、可否申請建築線等相關因素進行估價,並依法經過財產審議委員會決議價格後,送代表會及縣政府核准處分後,辦理公開標售或讓售事宜,依市場機制,任何人均可投標,何來賤賣市產之情事。
4.國民黨議員新聞資料所稱坤門小段地號交易價35萬元,該筆土地是黃前市長任內所標售約868坪,且緊鄰泰山路道路面寬大並且上面沒有任何建物的素地,最後決標金額為每坪22萬,並非35萬。而旁邊坤門五段1162地號土地,無直接面臨省道泰山路,且土地上多達約50戶占用戶,條件不同,土地價格當然不同,標售條件還必須由得標人負擔拆遷補償費用,該地歷經2次公開標售(每坪19萬3,000元)皆無因價格過高無人投標,直至第3次調整價格後方有人投標,倘如所說價格過低,應該競爭者眾,但是結果為何無人願意投標。
5.公所所採取的是變產置產的方式,透過土地處分解決土地佔用,也同時將所獲得金額用於公所所推動的宜蘭是班班有冷氣裝設與電費挹注,以及興建李科用紀念圖書館費用,因為李科永圖書館的興建,公所也同時取得該筆約2066坪、價值4億3千萬的土地價值,這已遠遠超過土地標售價值,何來敗光市產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