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地檢署偵辦「陳○宇立委」罷免案之提議書涉嫌偽造案件,執行搜索領銜人李○○等人住居所及某政黨宜蘭縣黨部及羅東民眾服務社共6處,並通知領銜人李○○、備補領銜人官○○、某政黨前幹部俞○○、現任幹部陳○○、汪○○、林○○、李○甲、謝○○、詹○○、黨工李○乙及提議人蘇○○、夏○甲、夏○乙、王陳○○、張○○總計15人到案釐清案情。
經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被告俞○○、陳○○、李○甲涉犯刑法之行使偽造文書及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非公務機關違法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重大,且有滅證、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被告李○○等9人分別諭知以新臺幣3萬至20萬元具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