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供應宜縣南澳鄉營養午餐團膳業者,經南澳鄉學校通報,發現該團膳業者多項缺失:如未經學校同意自行更換食譜、供應之食品品質與契約不符、數量無法立則補足、逾時供餐及菜中有蟲急塑膠片等缺失,縣府教育處多次稽查發現多項缺失後,縣府及校方召開審議會議確認其違約狀況,確認違約記點26點 ,並通知廠商於期限內申復,教育處後續將朝解約方向辦理,同時將啟動緊急採購程序,確保營養午餐持續供應,以維護學生權益。
依照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112學年度大南澳地區南澳高中等9所學校營養午餐採購案-後續擴充契約書規定,違約記點南澳高中於113年3月14日以書面通知廠商,並於收受通知之次日起15日內提出申覆意見。宜蘭縣政府為顧及並保障學童營養午餐安全權益,於今(3/28)日以發函通知南澳高中於文到3日內召開違約記點確認及審議會議。
為確保大南澳地區9所學校學童營養午餐之供應,倘違約記點點數達20點,請依午餐契約第16條第3款第3目規定終止契約。宜蘭縣政府將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3款緊急採購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作業。為維護學生用餐權益,宜蘭縣政府將會嚴格做好食安把關,本次事件廠商責任縣府將依合約予以追究,避免再次發生類似事件,務必做好學生吃得安心、讓家長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