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針對羅東工保區段徵收地價的評定,內政部訂了一套全國一體適用的完整的機制,也就是所有徵收的地價一定要提到地價評議委員會,由委員會進行審議,在審議的過程中,會參考周邊鄰近類似條件的土地來查估市價,在法規上叫做「一般正常交易價格」,並在會議討論過程中,會完整說明所有區內及周邊條件相同的交易案例價格,它的臨路情形等條件,經過分析,如果其中幾筆的交易價格明顯高於或低於其他交易,就會剔除不予採用,因為如果採用偏低的價格會影響被徵收地主的權益,會造成不公平,但如果採用偏高的價格則會破壞市場一般正常的交易價格,變成政府帶動整個地價上漲。
在辦理徵收市價查估作業時,除了由政府部門自行查估外也可以委由專業的估價師來查估,查估成果則要提送到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委員會是依內政部規定組成的,成員除了政府部門相關人員外,還有地政專家學者、地方的議員、公正人士,也有專業的估價師、律師以及工程、都市計畫等各方面外部的專家,所以徵收案件的市價經過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絶對是公正客觀的,不會因為少數幾筆特別的價格就影響整個徵收市價的查估。
同時在蒐集徵收區內及周邊條件相同或相似的買賣案例後,會將特殊交易剔除,包括二親等的交易、受債權債務關係影響的交易、畸零地或有合併使用的交易或人為哄抬的交易,至於如何得知是不是特殊交易?通常在實價登錄時,買賣雙方一般都會在備註欄主動註明,因為後續會有國稅局查稅的機制,另外如果沒有註明有特殊情形,而地政單位認為市價有異常情形,也會主動對買賣雙方進行查核,要求提出合約書,匯款單等證明文件,在去(110)年7月1日修正後實價登錄2.0新制上路後,縣市政府對於異常案件還可以函請內政部向相關機關或銀行查調資金流向,故本府會對相關買賣價格進行嚴格把關,杜絶人為炒作土地的情事。
而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目前中央還沒有核定,所以也還沒有進行到協議價購或分配土地的階段,所以該案的市價還沒有送到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等到內政部核定後,接下來才會啓動查估市價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