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旅遊攜帶入境免稅菸酒轉售行為 最重可罰50萬元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表示,近來查獲數件民眾於網路販賣國外購買而攜帶入境免稅酒品,上述行為已屬違法販賣私酒,依法裁罰至少3萬元,並沒入查獲私酒,縣府並於1133月間,在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宜蘭酒廠辦理上述沒入私酒銷毀。

 縣府進一步說明民眾自國外入境隨身攜帶免稅菸酒品的數量為酒類1公升;捲菸200(1)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依規定僅可供自用或餽贈,如民眾嗣後將其販賣,即屬菸酒管理法所規定之私菸酒,而有觸犯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將遭處罰鍰新臺幣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查獲之私菸酒。

為維護合法菸酒業者商品市場流通及保障消費者權益,縣府再次重申執法取締私菸、私酒打擊不法之決心,民眾如發現菸酒不法情事,請撥縣府菸酒檢舉專線:(039321668,另有關消費者權益可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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