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因適逢假日,順延至11月1日(星期一),請車主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北台灣新聞中心】   財政稅務局表示,遺失或未收到牌照稅單的車主,可以電話、書面、傳真或就近到該局、羅東分局、宜蘭縣政府聯合服務中心、監理站服務櫃臺補發稅單,居住在外縣市的車主也可向監理站申請跨區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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