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時迅速查緝宜蘭員山槍擊案 院方裁定4人均羈押禁見

 【北台灣新聞中心】

   昨(5)日清晨6時許發生於宜蘭縣員山鄉蘭城路之槍擊案,本署獲報後立即指派資深檢察官洪景明,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宜蘭分局及刑警大隊所組成之專案小組迅速查緝,院方裁定4人均羈押禁見。

   專案小組動員上百警力調閱、過濾、分析相關路口監視器,於昨日下午循線在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及花蓮縣新城鄉某處,分別鎖定被告陳00、藍00、俞00、謝00等4人,為免被告等人逃亡及湮滅證據,檢察官立即指揮專案小組逕行拘提及逕行搜索,當場查扣非制式之霰彈長槍1(內有霰彈槍子彈1)、手槍3把、手槍子彈24顆及武士刀1把。專案小組另持檢察官核發之拘票將共犯黃00拘提到案。

     檢察官漏夜復訊後,認被告陳00、藍00、俞00、謝00等4人,各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之非法持有非制式槍枝、子彈、管制刀械及共同犯刑法之殺人未遂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串供、逃亡之虞,於今(6)日清晨6時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被告黃00經檢察官諭令以新臺幣4萬元交保候傳。

  嚴辦黑、金、槍、 毒、詐、妨害綠能、破壞國土等重大犯罪,為法務部所揭示之當前檢察業務最重要的三大面向之一,該署及轄內司法警察團隊責無旁貸,定當全力查緝,溯本清源,以保民眾之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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