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農業部農糧署持續推動省工高效及碳匯農機補助,114年分2階段受理,第1階段自即日至5月31日止;第2階段自7月16日至8月31日止(遇休息日以次日為截止日),各受理階段截止後將排定補助優先順序,再通知農友購買農機,農友最遲須於本(114)年11月30日前完成購置並申領補助款,請農友踴躍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東區分署說明,符合申請資格的農友申請補助購置省工農業機械、新研發農機補助及汰舊燃油農機換購電動農機等3項措施由所在地農會受理;農事服務機械、農噴無人機、引進省工農機及碳匯農機等4項補助措施由分署(或辦事處)受理。一般燃油農機以補助三分之一為原則,電動農機補助比例提高至二分之一,另設籍於原住民地區(花蓮縣、臺東縣及宜蘭縣大同鄉及南澳鄉)且在戶籍地農會申請的農友再加碼補助10%。
農友倘申請補助新購之電動農機屬汰舊108年(含)以前購置之燃油農機及簽署「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歸屬同意書」者,依機種不同,可額外獲得新臺幣1,000元至30,000元不等的減碳獎勵,歡迎農友踴躍汰舊換購電動農機。
農糧署自108年起擴大推動農機補助措施,輔導農友購置省工農機,紓解國內缺工問題,深獲農友支持。歡迎符合補助措施資格之農友踴躍申請,如有相關疑問也可就近至所在地農會或東區分署洽詢。
114年農機補助計畫內容(包含各類農機種類、牌型、農友申請資格等)、申請表單及業務聯繫窗口已公告於農糧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afa.gov.tw)/農糧業務/農機補助專區(或掃描二維條碼),可自行上網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