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網 】
112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12年10月1日開徵,請各營業用車輛的車主注意繳納期限至同年10月31日止,請於接獲繳款書後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車主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請於繳納期限前,以網路、電話、書面、傳真方式或就近向該局及所屬羅東分局、宜蘭縣政府聯合服務中心、宜蘭監理站稅務服務櫃臺申請補單。也可於112年9月26日起至112年11月3日止,以工商憑證/金融憑證/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車牌號碼 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此外,每筆3萬元以下稅款,也可於繳納期間至四大便利商店(統一、全家、OK、萊爾富)使用工商憑證或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車牌號碼,利用超商之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稅款繳費單(小白單),即可於超商櫃臺繳稅。
該局並表示,逾期繳納應加徵滯納金案件,除可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外,另可於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30日內,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paytax.nat.gov.tw)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進行線上繳納(惟歸戶案件不適用)。
該局最後表示,車輛如有遺失,請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監理機關辦理遺失手續,以保障自身的權益。如長期不使用車輛,請至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手續,該局會主動依監理機關提供之車輛報停資料辦理停徵使用牌照稅,倘有溢繳稅款,亦會主動辦理退稅,以維護權益。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9325101轉140-148,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