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開徵,請車主注意繳納期限並如期繳納喔!

   北台灣新聞中心

營業用車輛的車主請注意,111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稅將於111年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同年10月31日止,請於接獲繳款書後儘速完成繳納稅款,以免逾期受罰。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車主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請於繳納期限前,以網路、電話、書面、傳真方式或就近向該局及所屬羅東分局、宜蘭縣政府聯合服務中心、宜蘭監理站稅務服務櫃臺申請補單。也可於111年9月26日起至111年11月3日止,以金融憑證/工商憑證/車牌號碼+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另外,每筆3萬元以下稅款,也可於繳納期間至四大便利商店(統一、全家、OK、萊爾富)使用工商憑證或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車牌號碼,利用店家之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稅款繳費單(小白單),即可於超商櫃臺繳稅。
該局並提醒,車輛如有遺失,請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監理機關辦理遺失手續,以保障自身的權益。長期不使用之車輛,可至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手續,該局會主動依監理機關提供之車輛報停資料辦理停徵使用牌照稅,倘有溢繳稅款,亦會主動辦理退稅。

此外,如受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可申請最長延期1年或分期3年(36期)繳納,相關資訊可至該局網站「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區」查詢或下載,歡迎多加利用。
如有使用牌照稅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9325101轉140-148,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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