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10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5月31日止,但如果在6月1日至6月2日繳納者,不會加徵滯納金。民眾如尚未收到或遺失稅單者,請儘速以網路、電話、傳真、書面向該局申請補發稅單,因應疫情嚴竣請儘量避免臨櫃補發稅單。
該局指出,有稅單的民眾於6月2日前可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自動帶出繳稅資料即可輕鬆完成線上繳稅;無稅單的民眾亦可於6月2日前利用已註冊之健保卡/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T-Fido行動憑證登錄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線上查詢繳納稅款,或稅額在3萬元以下亦可持上開憑證就近至四大便利超商,使用多媒體資訊機 (如:7-11的ibon、全家的FamiPort、OK的OK‧go、萊爾富的Life-ET)自行列印當期房屋稅繳款單,直接在超商櫃臺繳稅,快速又方便。
該局強調,為避免收不到稅單,民眾通訊地址變更應即時通知稅捐機關更正,通知方式以網路、電話、傳真、書面皆可。有關房屋稅疑義洽詢電話: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03)9325101~6轉126~132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8594~6轉101~106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該局將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