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很重要~逾檢註銷車開上路裁罰ING

【北台灣新聞中心】 

您知道車輛不按時參加定期檢驗,逾期車牌就會被監理機關註銷嗎?在重新驗車領牌或辦理報廢前,一旦使用(包含停放或行駛)公共道路被查獲,稅務機關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除補徵逾檢註銷日至查獲日之使用牌照稅外,並按補徵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故車主務必留意要按時驗車!!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以高先生所有自用小客車為例,每年應納使用牌照稅為11,230元,因未定期檢驗車輛,其號牌於11315日經監理機關註銷牌照,復於113617日行駛高速公路被查獲,高先生除需補繳逾檢註銷日11315日至查獲日617日這段期間本稅5,062(11,230×165/366)外,如屬1年內經第1次查獲者,尚應處以應納稅額裁罰0.6倍之罰鍰計3,037(5,062×0.6)

該局特別呼籲車主,為行車安全應按時檢驗車輛,一旦車輛牌照因逾期未檢驗被註銷,應先向監理機關辦理重新驗車及領牌後再上路,如車輛老舊不堪使用則應辦理報廢,以免違規受罰,得不償失。若有使用牌照稅違章處罰相關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03)9325101211213洽詢,該局將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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