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期間 民眾至海邊觀浪,或從事水上活動等危安行為 不聽勸離 海巡可開單舉發,依法可裁罰

【北台灣新聞中心】

「凱米」颱風刻正影響台灣,又適逢暑假期間,為避免民眾至海邊觀浪,或從事水上活動等危安行為,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加強岸際巡查,以大聲公、哨子或車上廣播器等設備,執行勸離等工作,並依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六次工作會報決議,對警告三次不聽勸離民眾,依《災害防救法》第3055條規定,開單舉發,依法可裁罰新臺幣5萬至25萬元之罰鍰。

海洋委員會管碧玲主委表示,海巡要堅定執法,促使人民守法。開單是為了保護人民的安全,執法的目的就是要做到可以遏阻違法,人民知道會被開單,才會警惕守法。

管主委並呼籲各地方政府積極配合海巡署執法,將海巡署舉發的違法行為,迅速裁處,落實災防法的規定,保護人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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