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查緝 向上溯源~宜蘭地檢署指揮偵辦陳姓被告等人走私高純度海洛因 偵查終結 提起公訴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地檢署林禹宏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宜蘭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共同組成專案小組,溯源偵辦陳姓被告等6人運輸第一級毒品海洛因等案件。

該案緣於1138月間,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接獲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情資,查有毒梟以空運寄送粉餅(ornamental mouldARTWORK)之名義,自泰國夾藏海洛因空運運輸來臺。

經專案小組持續蒐集證據,循線溯源追查,先於113814日,在高雄市美濃區埋伏、逮捕負責「領貨」之被告梁○華,緊接於113823日、829日、912日、118日,從「控貨」、「接貨」、「監控」溯源到「貨主」等不法行為分工,查緝被告張○羿、陳○河、顏○正、林○福等人,另循線查出已出境泰國之運毒「主謀」陳姓共犯。其中被告張○羿等4人經拘提到案後,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該案被告等人為謀取不法暴利,以「odbo CC 泰國氣墊粉餅」夾藏高純度海洛因(2件快遞郵包,經開箱拆封查驗共44包,秤毛重434.49公克,純度75.32%,純質淨重261.04公克)方式,自泰國走私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入境,經估計上開毒品若流入市面,價值逾新臺幣2千萬元。經檢察官於1131011日對被告顏○正等4人提起公訴並對陳姓在逃共犯發布通緝,再於今(2)日追加起訴被告林○福。被告等人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1項之運輸第一級毒品、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之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等罪嫌。

該署黃智勇檢察長呼籲,毒品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及國人身心健康甚鉅,參與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更為刑事重罪,切勿以身試法。本署亦將持續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打擊「黑、金、槍、毒、詐」,保障國民安全。  

 

 

 

 

 

 

發佈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

加入FB粉絲團,可獲取更多關於我們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