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東區分署持續設置「農民服務站」 協助災區復原重建生機

【北台灣新聞中心】

農糧署東區分署因應樺加沙風造成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致災,造成部分農地及農業設施受損,為協助農民儘速恢復生產、降低災損,農糧署東區分署自1020日起,持續於光復鄉、鳳林鎮及農糧署東區分署設置「農民服務站」,提供現場諮詢、申辦及收件服務,陪伴受災農民辦理各項救助、補助與復耕作業,讓農民的需求能一次到位、一次完成,與農民共同走過災後復原的每一步。

光復及鳳林設站 現場受理災後復原與輔導措施

農糧署東區分署說明,該分署於107日至12日派員進駐在光復鄉設置的行政院一站式服務平臺,及於1013日至17日在鳳榮地區農會開設「農民服務站」,為提供農民即時、便利的災後復原與重建服務,減少農友往返奔波,該分署持續於光復鄉及鳳林鎮設立服務站,受理各項產業重建及輔導措施,另外於該分署花蓮辦公區於上班時間亦持續受理申請,凡自有或承租耕地受樺加沙颱風影響,具實際受災情形之農民,均可就近前往以下地點申請:

一、受理地點

(一)光豐地區農會供銷部辦公處(花蓮縣光復鄉自強路1-1號)

(二)鳳榮地區農會推廣部辦公處(花蓮縣鳳林鎮仁愛街22號)

(三)農糧署東區分署(花蓮市中華路512號)

二、受理時間

1141020日起至1031日止:

(一)光豐地區農會:每週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鳳榮地區農會:每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三)農糧署東區分署: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三、服務項目

現場提供樺加沙颱風災後產業輔導措施諮詢與申請服務,包括:

(一)農地埋沒重建復原補助。

(二)溫網室、農機、農機具室及農業資材室補助。

(三)農糧產品加工、理集貨及運輸設備復建專案補助。

(四)果樹廢園與新植補助。

(五)畜牧業專案補助。

 

(六)農業貸款展延及融資協助。

(七)轉契作及專案休耕輔導。

(八)農、漁、牧災損救助。

四、申請文件

(一)必備資料:申請書(現場已備)、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其他文件:依申請項目不同,應配合提供相關資料,如金融機構存摺影本、切結書、估價單、受災佐證文件或土地合法使用證明等。

農糧署東區分署表示,政府將持續作為農民最堅實的後盾,結合中央與地方力量,全力投入救災與重建工作。各單位秉持「主動服務、即時協助」的精神,確保補助、貸款與技術資源能迅速送達,協助花蓮災區農民早日恢復生產,讓受損的農地再次綻放生機,重現農村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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