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託關說依法登錄少困擾~羅東林管處舉辦請託關說登錄宣導及交流

北台灣新聞中心

若有不當請託關說常常造成執行公務人員壓力,影響公務執行甚至導致執行職務公務人員違法情事為使執行公務人員均能廉潔自持、公正無私及依法行政,提升政府之清廉形象,羅東林區管理處舉辦「請託關說登錄宣導及交流活動」,分別於112年3月2日、3月3日及411日該處所轄南澳工作站、冬山工作站及林管處舉辦宣導及交流,讓同仁瞭解請託關說相關規定,使其於執行森地管理及國土保育等工作,能避免請託關說壓力,依法執行公務,同時透過與同仁溝通及交流,更深入了解請託關說意義及辦理登程序

  羅東林區管理處表示,公務員為全體國民服務,使用及分配公共資源基於公共信任,為減少浪費公共資源及濫用公權力,確保公務員執行職務時,能廉潔自持、公正無私、依法行政,並提升國民對於政府之信任及支持,同仁在執行林地管理及國土保育工作時,時遇有「關心」、「關切」、「關說」等情事,依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對請託關說定義:指其內容涉及本機關(構)或所屬機關(構)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致有違法或不當而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如遇有請託關說事件,被請託關說者應於三日內向政風機構辦理登錄。

  羅東林區管理處強調,行政院97年6月26日訂定「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101年9月4日訂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為貫徹建立廉能政府,將請託關說制度化、透明化及登錄標準化,使公務員如遇有請託關說事件有所遵行,共同建立廉潔公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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