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表示,為落實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對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與管理,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財政部業於111年1月20日訂定「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
該分局進一步表示,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因執行業務以資通訊系統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筆數達1萬筆者,依記帳士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第17條規定應採行相關資訊安全措施,並就防止外部網路入侵對策、非法或異常使用行為之監控及因應機制等2項措施,每年應至少辦理一次演練並檢討改善,以維護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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