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2年7月起 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申請歸戶真便利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自本(112)年7月1日起,在同一縣市有2輛車以上之車主,可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稅款一次繳納真便利

       該局進一步表示,目前使用牌照稅是採1輛車1張繳款書方式發單,如車主在同一縣市有3輛車,每年開徵期間會收到3張繳款書;為達簡政便民之效及落實環保減碳政策,今年7月起,民眾在同一縣市持有的車輛可申請全部歸戶,每張繳款書至多整合5輛車,繳款書並可選擇以電子傳送或紙本寄送方式處理。例如:小李在宜蘭縣有6輛車,申請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歸戶後,日後只會收到2張繳款書。

     該局再次表示,民眾如欲申請繳款書歸戶,可以下列方式申請:

     一、網路申請:民眾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入口網」(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定期開徵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或「使用牌照稅歸戶申請」(擇一登入),以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其他經財政部審核通過之電子憑證申請登入即可線上申請。

     二、紙本申請:持有車輛之車籍地在本縣的民眾可至該局官網(網址:https://www.iltb.gov.tw) 點選「各稅服務」\「使用牌照稅」\「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及長期約定轉帳繳納通知歸戶專區」下載申請書,填寫後檢附相關資料以傳真、郵寄或臨櫃方式向本局提出申請。

        該局最後表示,除使用牌照稅定期開徵繳款書可申請歸戶外,已申辦長期約定轉帳繳納使用牌照稅者,亦可申請約定轉帳繳納通知歸戶;如欲採用歸戶者,須於使用牌照稅開徵2個月前提出申請,逾期自次年期適用。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96969或(03)9325101轉140-148洽詢。

發佈留言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

加入FB粉絲團,可獲取更多關於我們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