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林姿妙縣長宣布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本縣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政策,估計486人受惠,預計增加經費約5,064萬元,縣府將自籌近2,532萬元,縣府感謝教育部允諾112年補助部分經費,並懇請中央於設算113年度人事費時能參酌財政紀律法第5條,提高補助經費設算基準,並協助編列預算補足,以確保地方政府財政穩健。
去(111)年林姿妙縣長曾會晤教師團體並簽署合作承諾給予代理教師完整聘期,以兼顧代理教師權益及學校用人需求。而教育部國教署昨(20)日下午也與各縣市研商修法及交換意見。
本縣在經過研商及盤整資源後,林姿妙縣長宣布自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實施代理教師完整聘期政策,以避免同工不同酬的疑慮,並希望藉由完整聘期制度來穩定師資,讓教師能專注教學工作,學生受教權益更有保障。
林姿妙縣長也同時感謝縣內教師團體建言,縣府與各界關心,也期盼中央能提高地方政府經費補助設算基準,共同為教育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