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室內群聚打高爾夫 羅警依法移辦

【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公正派出所於6月4日15時許接獲110轉報於羅東鎮天津路疑似有民眾群聚,立即派員前往了解。到場後發現該址為高爾夫球教室,室內人數共有5人,該負責人辯稱僅是好友聚會並非營業,但仍已違反第三級警戒室內5人以上之聚會規定,該分局依規定將現場錄影、錄音及填報移送紀錄單,函報宜蘭縣政府依「傳染病防治法」裁罰  

警方盤查楊姓負責人(78年次)供稱,與4位朋友(余姓女子87年次桃園人、曾姓男子83年次新北市人、曾姓男子86年次新北市人及日籍女子87年次)練打室內高爾夫球。

 羅東警分局呼籲,現階段全國防疫警戒仍為第三級,民眾外出時須全程配戴口罩,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除維生、秩序維持、必要性服務、醫療及工務所需外,其餘營業及公共場所皆強制關閉;落實戴口罩及維持社交安全距離,減少外出並做好自身防護,,隨時注意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發佈之疫情資訊及配合政府相關防疫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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