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夜間喧嘩擾鄰 縣府公告管制事項   

北台灣新聞中心

 對於近年發生民宿擾鄰事件,甚至衍生潑漆糾紛。縣府工旅處表示,宜蘭縣民宿家數有1616家。為兼顧 縣民生活及觀光發展,避免民宿喧嘩、烤肉、使用卡拉 ok 及喇叭等擴音設備造成擾鄰,於 110 年 1 月 20 日公告「宜蘭縣民宿經營 管理及管制事項」,每日夜間 10 點至翌日 上午 8 點,禁止喧嘩、烤肉、使用卡拉 ok 及喇叭等擴音設備,違反規定,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縣府工旅處表示,為進一步避免民宿取得登記證後之擾鄰行為,公告管制事項主要內容如下: (一)一般住宅、農舍、集合住宅及連棟式住宅社區內之民宿,每日夜間 10 點至翌日 上午 8 點,禁止喧嘩、烤肉、使用卡拉 ok 及喇叭等擴音設備,並須於住宿須知內載 明。違反上述規定,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 55 條第 3 項規定,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 (二)至於位於連棟式住宅社區內,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同意取得登記證之民宿, 倘日後因違反本公告,裁處確定在案達 2 次以上,並經社區管理委員會或該排連棟 建物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有區分所有權人三分之二出席,同時出席人數四分之三 以上之不同意該民宿繼續經營,縣府將廢止該民宿之登記證。

 工旅處強調,處罰並不是目的。期待透過本次公告,讓民宿經營回歸以里鄰生 活特色待客的初衷,建立縣民生活及觀光發展之間的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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