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友善農友請注意!111年度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開始受理

[北台灣新聞中心]

為確保環境資源永續與國人食的安全及推動有機友善農業持續成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提供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鼓勵農友轉型有機農業及友善環境耕作,只要農友從事農業生產之土地通過有機、有機轉型期驗證或經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登錄,經審查合格後,即可領取每公頃新臺幣3~8萬元不等之獎勵及補貼。111年度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自6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申請,請符合資格的有機及友善耕作農友,踴躍向所屬有機驗證機構或友善耕作推廣團體提出申請。

  有機及友善耕作農法是農友基於生態平衡及養分循環原理,不施用化學肥料及化學農藥,不使用基因改造生物及其產品,生產自然、優質及安全的農產品,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並有利於地球資源的永續利用,世界各國皆將其納入國家綠色產業政策,給予農民輔導與協助。

  農委會順應世界各國的永續農業趨勢,只要農友通過有機驗證、有機轉型期驗證、或經農委會審認通過之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登錄,經申請審查通過後,即可按驗證或登錄土地面積,給予每年每公頃維護生態保育獎勵3萬元,友善環境耕作之同一土地獎勵期間最長3年,持續通過有機驗證之土地則可持續領取獎勵;倘為有機轉型期驗證之土地,除給予維護生態保育獎勵3萬元外,額外再給予有機農業生產補貼,依作物別不同,種植水稻與蔬菜每年每公頃3萬元,其他作物每年每公頃5萬元,合計可領到6~8萬元,同一土地補貼期限最長3年,讓農友實質得到經營的保障,安心轉型有機及友善農業。

  農糧署東區分署提醒,111年度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核算期間為110年6月1日至111年5月31日,符合申請資格的農友,務必於申請期間內備妥申請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土地謄本、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或當年度友善環境耕作證明文件、存摺等影本,向所屬有機驗證機構或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提出申請。

  為鼓勵農友轉型發展有機及友善農業,除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外,另提供有機(含轉型期)驗證與檢驗費、有機農業適用肥料、農業機械及生產設施、承租公有或國營事業土地租金減免與租期保障等多項補助,並輔導設置有機友善農民市集、有機專櫃及辦理展售活動等(各項輔導措施請至農糧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afa.gov.tw)/首頁/有機農業專區/查詢或下載),協助有機及友善農產品行銷,歡迎農民朋友一起加入有機農業的生產行列,讓臺灣的有機農業及環境永續蓬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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