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網】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今(112)年7月1日起針對少年曝險行為(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採取「行政輔導先行」機制,通知少年輔導委員會施以適當期間之輔導,若輔導具有成效即不進司法處遇;若輔導結果經評估認由少年法院(庭)處理,始能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得請求少年法院(庭)處理。
為因應「行政輔導先行」工作施行,縣府少年輔導委員會積極向中央爭取社安網人事經費,陸續補充5名人力,並爭取法務部毒品防制基金經費,辦理教育訓練及參訪等活動,並安排少年輔導員至法院見習,希望在新制施行前,提升輔導知能與實務經驗,強化資源聯結能力。112年已輔導30名少年,希望在前端就能接孩子,適時予以輔導及協助,及時拉回處於曝險邊緣之少年,避免過早進入司法體系。
警察局長林武宏表示,為利輔導關係建立,減少家長及少年心理防備以安心晤談,警察局(少輔會之秘書單位)挹注少年輔導委員會經費,另設置專屬辦公室,經過數月籌備整修,運用警局閒置辦公空間,花費30餘萬元重新整修全新的辦公室,包含會談室及小型會議空間,布置溫馨的輔導環境,以利112年7月1日起實施輔導工作,期待創造一個安全舒適的環境,可以駐點陪伴孩子倘開心扉。
少年輔導工作無法短期看見顯著成效,需要縣內各網絡單位彼此溝通、協助,一起發揮功能,共同幫助少年,保障少年健全成長與發展,共築少年安全環境,縣府少年輔導委員會持續辦理相關聯繫會議,邀集地方法院、教育處、社會處、校外會、衛生局、勞工處等網絡單位,討論縣內少年網絡資源聯繫與合作,以確保少年得到必要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