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指出,房屋稅2.0未設立戶籍被認定為非自住房屋稅率至少2.6%以上之房屋納稅義務人,請把握今(114)年特別寬限之自住房屋設籍期限,於6月2日前向該局申報,以維護自身權益。
財政稅務局特別提醒,請納稅義務人於114年期房屋稅繳款書繳納期間截止前完成繳稅。
倘民眾有房屋稅疑義,亦可至該局官網房屋稅2.0專區詳細瞭解,或電洽: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03)9325101~6轉126~132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羅東分局(03)9548594~6轉101~106、111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232234,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