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蘇澳鎮某宮廟在蘇澳鎮市區遶境,太平路上某店家自設香案迎送神明,由於不明原因引燃爆竹煙火,造成3位民眾受傷一案,針對該案消防局已由第四消防大隊朱大隊長及蘇澳消防分隊江小隊長,向該店家及宮廟宣導施放爆竹煙火安全守則,務必保持周遭淨空,防止意外發生。施放爆竹慶祝是傳統祈福習俗,爆竹煙火施放雖極具聲光娛樂效果,但產生噪音會妨礙安寧、施放時火花及衝擊效果易造成周遭民眾危險,宜蘭縣政府消防局特別提醒民眾,一定要購買合格產品、慎選施放場所,以免造成嚴重傷亡。
消防局特別提醒民眾,施放爆竹煙火一定要遵守以下的安全守則:
1.須購買貼有通過內政部認可標示之合法爆竹煙火。
2.須遵守標示中的使用方法。
3.選擇空曠地點燃放。
4.飛行類爆竹煙火燃放須先固定妥當,並應對空垂直發射。
5.不可對人、建築物、易燃物發射。
6.不可同時大量施放,不得串接或堆疊施放。
7.施放完畢後等待煙火冷卻,才可置於垃圾桶。
8.爆竹煙火遠離火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