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選委會審議通過本縣第22屆鄉(鎮、市)民代表選舉選舉區應選名額

北台灣新聞中心

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訂於本年11月2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宜蘭縣選舉委員會今(21)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本縣第22屆12個鄉(鎮、市)民代表會應選出代表名額共131名,與本(第21)屆選舉相同。關於個別選舉區的應選名額方面,全縣49個代表選舉區,將有6個選舉區因人口數消長應選名額變動。包括:蘇澳鎮第3、第4選舉區,壯圍鄉第1、第2選舉區,員山鄉第2、第4選舉區。縣選委會將於8月18日公告全縣各鄉鎮市民代表選舉區之應選名額。
縣選委會表示:關於應選名額計算,係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8條第2項規定,以選舉投票之月前第6個月月底戶籍統計之人口數為準。按照111年5月底人口統計,各鄉(鎮、市)代表應選名額分別為:宜蘭市16名;羅東鎮13名;蘇澳鎮、頭城鎮、礁溪鄉、壯圍鄉、員山鄉、冬山鄉、五結鄉、三星鄉各11名;大同鄉、南澳鄉各7名。在鄉(鎮、市)民代表選舉區劃設方面,將仍維持11個鄉(鎮、市)劃設4個選舉區,僅五結鄉劃設5個選舉區。

縣選委會又表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33條第3項規定,各選舉區選出之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4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人;超過4人者,每增加4人增1人。本縣第22屆代表選舉將有11個選舉區應選名額達4人以上,因此婦女保障名額共11名,與第21屆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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