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第 2 2 屆三星鄉大義村村長鄭坤宗,因賄選經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5月17日判決當選無效,宜蘭縣選舉委員會於9 月 2 日,舉行補選投票。補選結果由朱寶貴當選,得票數408票。任期至 11 5 年 12 月 25 日止。
宜蘭縣第 2 2 屆三星鄉大義村村長鄭坤宗,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交付賄賂之行為,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依同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經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2年5月17日判決當選無效(112 年度選字第5號民事判決)。鄭君未依法提出上訴,於112年6月16日判決確定。依地方制度法第 82 條第 4 項規 定「 村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3 個月內完成補選 。」。
按上開規定, 今日( 9 月 2 日 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舉行補選投票。
此次 補選 選舉人數 共 1 ,246 人 。 投票結果: 投票人數 7 42 人,有效票數 7 35 票,無效票數 7 票,投票率為 5 9.55 %%;候選人共
計 2 人,開票統計結果如下:陳素月得327票,朱寶貴得408票,
當選人名單於 1 1 2 年 9 月 9 日 前 由 宜蘭縣 選舉委員會依法審定後公告,任期至 11 5 年 12 月 25 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