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於今(30)日上午第1022次縣務會議中由林姿妙縣長親自頒獎表揚112年宜蘭縣政府廉能事蹟人員。本次獲獎人員分別為水利資源處游政勳代理科長、建設處臨時人員李明棻、消防局第一大隊張舜堯副大隊長、消防局災害搶救科林富興科長、警察局三星分局第二組李奕岳巡官、警察局蘇澳分局武塔派出所林昭明所長等6人,分別獲頒獎狀乙幀,獎金二千元。
建立廉能政府,是全民的期望與共識,亦為政府施政的主要目標,宜蘭縣政府每年依據「宜蘭縣政府廉能事蹟實施要點」,辦理優良廉能事蹟人員選拔,由各機關、單位推薦具有特殊廉能事蹟之同仁參與選拔,112年度共推薦15位優秀公務員進行角逐,經提報縣府廉政會報審議通過後,評選出6位年度廉能楷模,並藉由公開表揚之頒獎儀式,建立標竿學習典範。
本次受表揚人員事蹟分別是拒收餽贈、執行業務改善措施、協助民眾解決困難等作為,均符合縣府廉能事蹟實施要點規定,希冀透過本次表揚活動,以廉能事蹟人員的標竿效果,引領各機關廉潔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