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與警察局跨局處合作 鐵腕要求自行拆除涉及公共安全之違章建築

【北台灣新聞中心】

針對羅東鎮維揚段293地號經營「御○車體美研工坊」,違反建築法之違章建築,宜蘭縣政府於今(26)日執行強制拆除作業。

羅東鎮維揚段293地號鐵皮屋內於113226日遭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辦妨害自由等案,持搜索票至該處執行搜索,於作業區後方層櫃內查獲金屬手銬,另查該址已多次做為犯罪實施場所。警察局調查鐵皮建物內部以黑色布幕區分洗車工作區域及其他空間,實際作為洗車場營業面積不足一半,未見有消防設施且場內除辦公室外,另設有置放2張麻將桌之娛樂室、臥室及閒置空間,亦與洗車場之性質不符,屬違反建築法之擅自建造之建築物。

有關違反建築法部分,經羅東鎮公所針對違章建築物依法查報,縣府建設處依違反建築法開立違建拆除處分書,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5條規定予以拆除。並訂於1131126日上午9時進行拆除。今(26)日至現場違建人已自行拆除,拆除後之廢棄物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5款規定,由違建人清除。

建設處表示,縣府非常重視公共安全,該場所涉及多項刑事案件,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因此接獲警察局通報後依「宜蘭縣政府執行違章建築取締辦法」第3條規定,列為優先拆除對象。縣府結合警察局對於轄內違法違章場所,祭以鐵腕強制拆除,還給人民更安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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