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網】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張立言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礁溪分局及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共同偵辦宜蘭縣頭城鎮拔雅里某里長候選人,涉嫌以每票新臺幣(下同)1000元買票案。
該案經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專案小組於民國111年11月10日持搜索票發動搜索並拘提該候選人到案。經本署檢察官複訊後,認該候選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理由惟無羈押之必要,檢察官諭令。另到案之選民並交出已收受之現金4000元,檢察官訊畢後請回。
地檢署 呼籲,賄選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最重可判至10年。且以尋求支持當選為目的,不論是提供金錢、禮品、設宴免費招待選民或提供免費旅遊,都是賄選,切勿以身試法。同時請民眾踴躍檢舉賄選拿奬金,檢舉賄選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24-099轉4,或撥打本署檢舉專線(03)9251835,最高可獲得500萬元獎金,檢舉人之身分絕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