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地檢署黃正綱、黃明正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及宜蘭縣政府警察局蘇澳、宜蘭分局,共同偵辦宜蘭縣宜蘭市七張里里長候選人林00及其樁腳陳00、王00,涉嫌以每票新臺幣(下同)1,000元買票案。經向臺灣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專案小組於民國111年11月21日持搜索票發動搜索,共查扣現金15萬3,000元,並通知候選人林00、樁腳陳00及拘提樁腳王00到案。
該買票案經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該候選人及樁腳2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投票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令林姓候選人及陳姓、王姓樁腳,各以10萬元、10萬元、3萬元交保候傳。另到案之選民3人,各交出已收受之現金5,000元、5,000元、3,000元,檢察官訊畢後均請回。
距離投票日不到4天,宜蘭查賄團隊仍將持續嚴查賄選,積極偵辦違反選罷法相關案件,本著「有聞必查、有據必辦」之精神及「嚴查速辦」之原則,全力打擊賄選,請候選人及樁腳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也呼籲民眾踴躍檢舉賄選拿奬金,檢舉賄選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24-099轉4,或撥打本署檢舉專線(03)9251835,最高可獲得500萬元獎金,檢舉人之身分絕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