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漁業署補助全國娛樂漁船協會辦理為期5天的「娛樂漁業漁船緊急救護EMT訓練」於本(112)年10月20日結訓,並由漁業署授旗成立救援隊,讓國人在搭乘娛樂漁業漁船從事海上漁業休閒活動時更添保障。
漁業署表示,經統計每年搭乘娛樂漁業漁船遊客人數約115萬人次,在出航期間,倘船員具有緊急救護能力,更可增加乘客安全。因此,本年度全國娛樂漁船協會請社團法人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規劃訓練課程,訓練內容為「常見急症及創傷演練」、「術科測驗」等課程,參訓之學員共60位皆須完成測驗後始能取得證書,有取得證書學員所屬娛樂漁業漁船之後會掛上救援隊旗幟,並於全國娛樂漁業漁船網站上註明該船係具有完成緊急救護EMT訓練船員。
漁業署最後表示,漁船從事娛樂漁業需經交通部航港局依客船標準檢丈合格,業者需投保責任保險及乘客個人傷害保險每人最低投保金額200萬元,並透過EMT訓練強化船員救護能力,建議國人在從事海上休閒活動時,應以搭乘安全有保障的娛樂漁船為首選,方能愉快出航,平安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