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因應宜蘭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升至準第 三級,宜蘭地檢署遵照法務部及臺灣高等檢察署指示,已訂定各項應變措施 :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15)日宣布,雙北市自 110 年 5 月 15 日至 28 日升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警戒至第三級,考量宜蘭與雙北地區通勤工作密切,宜蘭縣政府昨日宣布宜蘭疫情警戒提升為準第三級,基於防疫優先及維持公務必要服務原則,該署比照雙北地區警戒情形,訂定防疫升級應變措施。
- 該署針對防疫警戒升級,已分別就(一)偵查及公訴業務、 (二)執行及觀護業務、(三)行政管理、(四)差勤管理等四 大部分訂定應變措施。重點包括:自即日起至 5 月 28 日止,暫緩一般案件開庭、到案執行及保護管束人例行性報到、採驗 尿液、社會勞動等,惟內勤解送、外勤相驗、遠距視訊案件、各監獄釋放之假釋人依限報到、符合撤銷假釋要件且情況急迫者,及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之案件,仍繼續辦理。受傳喚或通知之民眾若有疑義,可先以電話與承辦股聯繫。另為維護洽公民眾與同仁安全,該署各類專案會議、行政會議,改以視訊方式召開。民眾若有申告案件,請儘量改以遞狀方式進行,且進入該署洽公請全程配戴口罩,體溫超過 37.5 度者禁止進入該署區域,以共同維護宜蘭防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