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申請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之相關項目將於115年3月16日截止

【北台灣新聞中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表示,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各項申請項目申請期限自115215日起至316日止,受理項目如下:

一、申請自本年度起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

二、申請變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之稅額試算書表郵寄地址(申請人限於納稅義務人本人;未申請變更者,以去年結算申報時填寫之通訊地址或1141231日之戶籍地址為郵寄地址)

該分局說明,申請人應於115215日至115316日,以郵寄、傳真或臨櫃方式,將申請書寄(送)達各地區國稅局(郵寄申請者以原寄郵局之郵戳日期為申請日),並應檢附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憑核驗,臨櫃申請者請提示國民身分證正本,如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申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如交付申請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者,請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留存備查。也可利用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點選「國人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開始報稅」,或以內政部核發之自然人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s://www.etax.nat.gov.tw)「稅額試算」專區辦理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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