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宜蘭分局表示,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稅額試算服務各項申請期限,自113年2月15日起至113年3月15日止,受理申請項目如下:
(一)自112年度起不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
(二)曾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自112年度恢復適用稅額試算服務者。
(三)變更稅額試算書表寄送之通訊地址者。
該分局說明,前揭申請項目可就近向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書面申請(但曾申請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欲重新恢復適用者僅得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申請)或將申請書郵寄或傳真至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也可利用自然人憑證、電子憑證、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即TW FidO),利用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申請。
如有任何疑義,歡迎多加利用國稅局網站查詢或撥打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