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於112年公告「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並緩衝自114年1月1日起實施,旅宿業者自即日起不得提供容量小於180毫升的液態盥洗及保養用品,且不得於營業場所陳列個人衛生用品供消費者自由取用。政策上路首日,宜蘭縣環保局前往旅宿業進行宣導與稽查,未見業者違法使用情形。
(上圖:環保局林金龍副局長帶隊宣導)
環保局說明,宜蘭縣旅宿業約有2300家,為了配合新規定,環保局已對縣內旅宿業所提供的液態盥洗與保養用品不定期進行稽查,確保業者符合遵守相關規範。該項規定主要在減少一次用旅宿用品及小型瓶罐的使用量,減廢減塑還可降低環境負擔,讓觀光、旅行同時兼顧環保,還能促使業者進一步思考設計與產品如何符合環保概念,除可善盡社會責任更可間接建立品牌價值。
環保局許嘉琦局長表示,透過稽查與宣導,可讓業者了解新規定的必要性與重要性,同時,也呼籲民眾外出旅遊時,自備盥洗、保養及個人衛生用品,來宜蘭旅遊賞美景享美食也能選擇以環保行動方式實踐綠色旅遊,期盼縣內業者與民眾一同攜手響應減量與用品自備,也邀請大家減少使用一次用旅宿用品,共同加入減廢淨零綠生活。
下圖1.業者採用環保水裝水壺替代瓶
下圖2.液體盥洗及保養用品以大瓶裝供消費者使用
下圖3.【一次用旅宿用品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法規自114年1月1日施行
下圖4..114年起旅宿業不提供小容量液態盥洗及保樣用品、個人衛生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