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部分人士在員山鄉粗坑段涉及整地施作水塔之情形,員山鄉中華村社區發展協會質疑中華村學校學童和居民飲用水水源污染,對此,宜蘭縣政府已採集水樣進行檢驗,並協調自來水公司提供暫時性水源供居民使用;另已著手查察是否有未經申請逕行整地施作水塔的事實,如有違規施作情事,將依水利法相關規定開罰並限期改善。
環保局表示,昨(18)日下午已配合社區要求至化育分校採樣檢驗飲用水2點位,將以最速件的方式辦理實驗室化驗工作,預計2周後就可以確認水質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在學校用水檢驗完成之前,縣府已洽詢並取得自來水公司第八區管理處同意,於檢驗期間可就近由自來水管線供給乾淨水源供學校使用。
另外,針對居民提出現階段社區飲用山泉水,且擔憂水質污染之情形,環保局也重申,不建議民眾自行飲用山泉水,社區應再行評估是否和自來水公司洽接自來水管線接管需求,或者向縣府申請簡易自來水系統,經淨水設備處理後再行飲用,以確保飲水衛生安全。
而有關居民反應部分人士在粗坑段涉及整地施作水塔之情形,水資處說明,已查該地號土地屬行政院核定的山坡地範圍,依水土保持法第12條規定,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書件,送縣府核定後使能施作;若施作事實屬實,縣府將依據水土保持法第23條及33條規定,裁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分別處罰,至改正為止。若又涉及施作水塔供水一事,經查其引用地面水或地下水,未依水利法相關規定申請者,水資處也會依違反水利法第27及46條規定裁罰並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