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日前,黃先生因滯欠使用牌照稅及房屋稅,收到行政執行分署扣押存款之執行命令,急忙向該局詢問,其名下金融機構帳戶被凍結,該怎麼辦?
該局進一步說明,黃先生是應納地方稅逾繳納期限仍未繳納,除依法加徵滯納金外,因逾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納,該局才會移送強制執行。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若收到行政執行分署寄發之執行命令,可親洽該局或行政執行分署繳清欠稅,並將繳納收據影本交該局或傳真行政執行分署辦理撤銷執行命令,即可解除金融機構帳戶凍結狀態,恢復帳戶正常使用。所以後來黃先生這個案例經過該局說明後,繳清了欠稅,經該局通知行政執行分署撤銷執行命令,帳戶才能恢復正常提款。
該局也特別提醒,民眾收到執行分署相關執行通知,切勿心存僥倖或置之不理,若確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請主動聯繫行政執行分署洽詢分期繳納事宜,以免財產(例如:銀行帳戶存款、薪津、股票、土地、房屋及車輛…等)被強制執行,影響權益。
如有欠稅執行相關問題,歡迎利用宜蘭縣政府財政稅務局電話:03-9325101轉220-225或撥免付費電話:0800-396969,該局將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