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地檢署曾尚琳檢察官指揮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及法務部調查局宜蘭縣調查站,共同偵辦蔡姓、謝姓男子於民國112年9月、10月間,涉嫌向他人收購個人身分證資料,製作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連署書,或以不詳方式取得他人之身分證資料後,未經他人之同意,偽簽他人之署名於總統副總統連署書,而涉犯刑法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非法處理、利用個人資料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第2款行求賄賂使其為特定被連署人連署等罪嫌,查賄團隊先於112年10月27日拘提謝姓男子到案,並查扣總統副總統連署書16份。
謝姓男子經檢察官複訊後,諭令以新臺幣8萬元交保。昨日再將逃匿之蔡姓男子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蔡姓男子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滅證之事實,並有串證之虞,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嗣經法官訊問後,裁定以5萬元交保候傳,檢察官不服該裁定,將提起抗告。
該署與轄內警、調、廉等司法警察及移民署宜蘭縣專勤隊,已部署查察賄選之網絡,上下一心,全力打擊賄選。另檢舉選舉賭盤、境外勢力介入選舉之獎金,最高分別為新臺幣500萬元、2,000萬元,法務部所發出之檢舉賄選獎金高達13億3千956萬元。
該署呼籲民眾踴躍檢舉,共同淨化選風、守護民主,檢舉人之身分絕對保密。檢舉免付費專線電話0800-024-099轉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