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宜蘭縣政府工商旅遊處指出,冬山河主河道從清水大閘門到義成橋共9公里,冬山河舊河道為1.5公里。目前從冬山河親水公園到傳統藝術中心航運,由宜蘭縣政府經營;冬山河舊河道,從冬山舊街到生態綠舟外碼頭航運,則由冬山鄉公所經營。
工旅處表示,現今冬山河主河道僅有縣府經營之冬山河親水公園至傳統藝術中心航運,長期以來一直有接到擴大經營範圍,並委託民間經營的建議。宜蘭縣政府為引進民間創意與資金,充分發展冬山河河域自然、歷史、人文等特色,成為優質河域觀光軸帶。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進行招商於109年及110年公告冬山河主河道及舊河道航運,因投資巨大又適逢新冠肺炎疫情,經2次公告招商皆無廠商投標。縣府工旅處乃研議改依採購法及宜蘭縣風景遊憩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法令,辦理冬山河主河道由清水大閘門到義成橋航運委外經營,完成“宜蘭縣冬山河航運委外經營方案(草案)”。
工旅處指出,本次冬山河航運委外經營方案(草案),法令依據從促參法改為採購法及宜蘭縣風景遊憩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法令;經營範圍則限於冬山河主河道,東起五結鄉清水大閘門,西至冬山鄉義成橋,全長約 9 公里,包括清水大閘門碼頭、傳藝中心內外碼頭、親水公園碼頭、水火同源廣場前碼頭、生態綠舟外碼頭等5座碼頭,除確保現行親水公園碼頭至傳藝中心外碼頭航運路線營運不中斷,也可以另增闢新航線提供載客服務。開放申請船舶總量為 10 艘,取得航運經營權之委外廠商,每家得投入營運船舶數量至多 5 艘。簽約年限為 2 年,得視營運狀況續約延長 2 年。航權權利金為年營業額的百分之 0.5,如有租用縣府船舶及靠(停)泊縣府碼頭,則需另支付租船費及靠泊使用費、停泊船席費。
工旅處表示,本案於引進民間創意與資金,充分發展冬山河成為優質河域觀光軸帶目標不變的前提下,改依採購法及宜蘭縣風景遊憩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等辦理招商,縮短委外經營年限,同時收取合理航權權利金及租船費、靠泊使用費、停泊船席費等,於12/15聽取相關民意代表、機關單位、團體等建議後,將進行方案(草案)修正確認程序,並辦理正式對外公告招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