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鄉長李志鏞經法院裁定羈押 縣政府將指派人員代理三星鄉長職務 Posted on2023-05-172023-05-17Autor北台灣新聞網留下足跡 【北台灣新聞中心】 三星鄉長李志鏞因案經法院裁定羈押,縣政府目前尚未收到三星鄉公所函報相關公文,將俟公所來文後,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第1項第3款自羈押之日起停止其鄉長職務。另為利三星鄉務推動順遂,縣政府將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指派人員代理三星鄉長職務。 分享此文:FacebookTwitterPinterestPo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