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台灣新聞中心】
永侒實業的開發計畫在沉寂四年後將於113年展開二階環評的程序,並於六月十八日辦理公開說明會,揭開該案二階環評的序幕。護水源反開礦聯盟的成員歷經四年的抗爭與關注,依然秉持著守護水源的立場,啟動第二波護水反礦行動,不達目的絕不終止!呼籲永侒撤案,讓中華村的孩子結束與抗爭相伴的童年
位在宜蘭員山鄉中華村的永侒礦場於民國108年年申請擴大開發,此一開發案位於宜蘭深溝上游水源地,由於該案關乎水源保護與用水安全、不可逆的生態破壞與生態產業損失,不僅引起在地居民的抗爭,更引發宜蘭人的高度關注。在往後兩年的環評過程中,更有超過五萬人聯署支持護水源反開礦的訴求。然而,在109年的六月十日,齊柏林導演逝世三周年的這一天,環評大會對該案做出「進入二階環評」的結論。
經濟部已於民國113年一月十六日公告「宜蘭縣粗坑水質水量保護區」,將位於中華村粗坑溪取水口以上集水區域,以及取水口以下須一併保護之範圍劃設為水質水量保護區。目前公告的水質水量保護區與永侒礦業開發區位十分鄰近,顯示出中華村水源地區位之重要性,不應開發礦場破壞水源環境。
眾所期待的礦業法修法於112年三讀通過,刪修了不合理的霸王條款,期待礦業走向新篇章,朝向更符合環境正義的方向執行。尤其關乎土地利害關係人,在過去只能接受被採礦沒有說不的權利,修法後,採礦前要取得土地利害關係人同意。永侒礦區與運礦路線涉及國有財產署土地及私有土地,未完全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的同意。在霸王條款刪除之後更凸顯過去霸王條款的不合理之處。呼籲業者在無法完成取得完整土地使用同意書的情況下,主動撤案,避免浪費國家資源。也呼籲相關單位,在礦業法修法後,應以行動落實修法精神,退回永侒開發申請。
宜蘭縣政府已將礦場範圍在國土計畫中已劃定為國保一
民國109年,縣長林姿妙簽署聯署書,表態支持護水源反礦場的立場,也依《國土計畫法》將永侒預定開發區域劃設為國土保育區第一類。並表示未來會依《國土計畫法》明定該區域禁止或限制其使用,以維護縣民良好的居住品質,讓宜蘭的環境及水資源得以永續。未來預計將於114年4月30日公告國土功能分區,目前正同步執行宜蘭縣員山鄉、三星鄉鄉村地區總體規劃,呼籲宜蘭縣政府應遵照承諾事項,明定限制開礦使用之規範。
中華村的居民與孩子們生活在礦場開發的陰影當中,從民國108年開始積極參加抗爭行動,至今已邁入第五年。這五年來,孩子們生活在隨時可能要面對開發的不確定性。
護水源反開礦聯盟的成員表示,在全球水資源匱乏的危機下,不僅僅是為後代子孫留下一線生機,請社會各界持續關注本案,透過人民的力量,守護宜蘭。